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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教育救助的标准是多少,请落实处理。
市民政局答复:对高中段和大学在校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学年月城市低保标准6倍给予在校生教育救助金,免交学费(职高、普通中专、技工等学校、医学、师范、军校等专业),每人每年按月城市低保标准3倍给予在校生教育救助金。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当年高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师范、军校等免学费的除外)新生的子女,当年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7倍给予专科和本科新生教育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