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陈明霞
办公电话:0631-5863603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二)承担各类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承担创业开业指导服务及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四)承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承担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工作。
(六)承担人才招聘和引进服务工作。
(七)承担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师资建设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
(九)承担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
(十)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一)承担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安全管理辅助工作。
(十二)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