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毕晓丹
办公电话:0631—5300013
机构职责: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市属中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中医职业医师注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中医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