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丹丹
办公电话:0631-5819729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 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校内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牵头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指导国家、地方、学校相关课程建设与实施,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及相关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