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以威
办公电话:0631-5232551
事业单位职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市会计、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国库集中支付、税收政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经济建设、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贸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财政政策研究、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辅助工作。
(三)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和收益分配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预算、决算评审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拟订和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七)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收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
(八)承担指导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九)承担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