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强
办公电话:0631—5173616
机构职责:承担全市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林地管理工作,指导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草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牵头拟订全市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