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类问题解读

文章来源:威海供电公司
时间: 2020-01-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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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类问题解读

 

1.申请流程:

(1)申请安装充电桩:市民到各营业厅办理充换电设施用电业务时,需要市民提供以下3种申请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如租赁车位,需提供一年以上使用权的租赁协议)(3)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安装充电桩的证明函》,或提供《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

如您未携带证明,请至相关部门开具,资料齐全后您无需再次往返我公司营业厅,请致电我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将提供上门服务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为了方便您的办理,您也可下载“国网国网”APP或登录彩虹营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在用电申请环节将上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完成线上用电申请。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并答复供电方案,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我们将当日装表接电。如果您的用电涉及工程施工,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客户由供电公司负责电表及以上工程施工,所有表后线都由您自行负责安装。在装表接电前,请您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

2.充电费用

(2)电动汽车充电费用:电动汽车充电费由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充电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暂免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峰谷分时政策。充电服务费:自2020年1月起执行市场调节价。